中会学字 [2013]091号
岐黄奖第五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
各有关单位、专家、博士生:
为更好的传承发展中医药传统文化,全面展现中医药研究领域博士生(含在站博士后,以下同)的研究水平与创新成果,加强博士生之间的学术交流,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,由中华中医药学会、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、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社联合主办,湖南中医药大学承办的“岐黄奖第五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于2013年6月28日正式展开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目的
本活动旨在全面展示中医药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勇于创新精神,搭建大范围、高水平、深层次的交流平台,调动博士生开展学术创新的积极性,加强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,提升博士生培养水平,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,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领军人才。
二、评选内容、范围及奖励方案
评选对象:中医药相关专业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撰写的论文。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本专业具有较高创新性、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优秀论文,表彰并奖励获奖论文的作者及指导老师。
论文范围:与中医药(中医、中药、针灸、中西医结合、民族医药等)有关的中医药传统文化研究、理论研究、文献研究、临床研究、实验研究及多学科研究中医药的创新性成果。同时为展示其先进研究成果,推动中医药的国际化,活动鼓励全英文论文投稿。
奖励方案:一等奖15名,每人奖励5000元;二等奖25名,每人奖励3000元;三等奖60名,每人奖励1000元。奖金由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捐助。
三、评选方式
1.为使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,“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设立了“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。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日常工作,评审委员会负责论文评审。评审委员会从评审专家库产生,有关专家是由中医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、中华中医药学会、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社、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及相关单位推荐。
2.评选标准参照教育部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进行。论文经评审委员会初审、盲审、终审3次评选,确定获奖论文的名单。
3.“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官方指定网站为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网站(http://www.zhzyyzz.com),网上将及时刊登“第五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的通知和信息。
4.各有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博士后流动站可组织初评,并统一报送。博士生导师可直接推荐参评论文,每位导师限推荐2名学生参加。
5.参评论文请于2013年12月8日前投稿至“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”指定邮箱:1218tcm@vip.163.com。
四、论文要求
1.论文语言:中英文均可。2.所提交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、建设性、前瞻性、原创性。3.获奖论文将在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上刊登,参评论文视作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的投稿,本活动谢绝一稿两投的论文。4.论文字数以5 000-6 000字为宜,同时提交200-300字中英文摘要,具体要求请参照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“投稿须知”。5.参评论文请提交论文及投稿作者情况表的电子稿至指定邮箱,并另提供纸质版论文和《第五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表》各4份,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,寄至中华中医药学会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社。6.每篇论文须交纳100元审理费。7.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“全国中医药博士生学术论坛”初步定于2014年3月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举办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2.获奖的优秀论文将在2014年5月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第5期上正式刊出。3.获奖论文刊登时,主要内容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变更或删减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路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社,邮编:100029
电话(传真):010-64216650/010-64210755 联系人:张燕 毛文超 刘平 闫志安
E-mail:1218tcm@vip.163.com 网址:www.zhzyyzz.com
中华中医药学会 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《中华中医药杂志》社
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
2013年9月28日